商品到店天數 | 說明 | 備註 |
到店當日 | 發送取貨通知簡訊及e-mail | 電信公司所提供拒收商務廣告簡訊用戶及長時間 未開機之用戶將無法接收簡訊,故不在此服務範 圍內、造成不便、敬請見諒! 例: 商品3/26配達門市,到店當日:3/26發送, 第5天:3/30再次發送。 |
第5天 | 對沒有收到 到店簡訊的買家, 再次發送 到店簡訊。 對未取貨的買家, 再次發送未取貨簡訊 |
簡訊發送失敗原因 | 說明 | 備註 |
簡訊無法接收 | 手機未開機、收訊不良 | 買家沒收到 到貨簡訊? 可能原因:買家手機安裝過濾來電及簡訊的APP,將到貨簡訊歸類成廣告簡訊,造成買家無法收到。 |
拒收簡訊 | 買家向電信業者申請拒收廣告簡訊 | |
收訊號碼錯誤 | 結帳時手機號碼輸入錯誤 |
規範說明 | 新制(2014/9/11起~) |
尺寸 | 材積 長寬高合計≦105公分,最長邊≦45公分 |
重量 | 重量≦5公斤 |
包裝 |
1.自備包材:包裝完整、上/下方平整且服務單可完整平貼(服務單尺寸為26*14公分) 或 2.門市販售專用包材:交貨便寄件紙箱及交貨便寄件專用袋 (建議使用7-11寄件專用袋(破壞袋)原因: a.保護消費者隱私權 b.內容物遺失/破損時的責任釐清) |
金額 | 最高貨品價值:新台幣 19,999元。 |
寄送區域 | 台灣本島 |